Q1. | 购买茶叶或农产品等商品时,应注意事项为何? |
A1. | - 如欲购买阿里山茶,请注意选购贴有嘉义县政府核发「阿里山高山茶」产地证明标章之产品较有保障。
- 建议旅客选购贴有「产销履历农产品标章」之农产品,这是经由验证机构依法验证后,提供您优质、安心且不伤害环境的农产品。
|
Q2. | 在台湾购物秤重单位及计价币别为何? |
A2. | - 购物前,请充分了解商品成份、产地、加工制造方式、内容量、质量及价位,并注意标价币别。台湾1斤(1台斤)=16两=0.6公斤=600公克。
- 百货公司、商店、风景区、船舶等收费皆以「新台币」标价。
|
Q3. | 购物及结账注意事项? |
A3. | - 为维护公平交易原则,台湾商店普遍推行「不二价」制度,敬请旅客配合。
- 结账后,请索取及保存统一发票或收据,以做为需要退、换货时之购物凭证。台湾的商品定价通常都已经包含营业税,结账后商家会给予统一发票,作为购买凭证;在旅馆及餐厅消费,一般都会外加10%服务费;旅途中,当您接受到良好服务时,请酌给予服务人员一些小费,以表达谢意。
- 外籍旅客(含大陆旅客)只要在同家贴有退税标志(TRS)之商店内,当天于同一商店,购买商品达新台币3,000元以上,在30天内将商品携带出境者,即可于离境时在海关办理退税优惠。
- 另外自2011年7月1日起,同日同店累积消费金额新台币2万元以下、退税金额1,000元以下,可直接在经核准办理退税的店家退税,不用等到出境时才至海关申请退税。出境时只要出示护照、现场小额退税明细核定单,连同已领得营业税退税款的退税货物等,向机场或港口之海关申请查验登录即可。
- 旅行购物请勿与不明搭讪人士进行商品交易或购买来路不明商品,以确保您自身的权益。
|
Q4. | 购货当天未实时向特定营业人申请开立「外籍旅客购物退税明细申请表」者,得否次日申请补开?如当日已申请开立「外籍旅客购物退税明细申请表」惟外籍旅客事后遗失,可否补开? |
A4. | 否。如外籍旅客购物当日未能申请开立退税明细申请表作业,次日起即丧失申请开立资格。外籍旅客购物当日已申请开立退税明细申请表,惟事后遗失,得检具护照或旅行证、入出境证向原开立退税明细申请表之特定营业人申请补发,特定营业人得影印其所留存之存根联或自购物退税网站上补打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注明「补开」字样,交付外籍旅客。 |
Q5. | 旅客消费纠纷处理方式? |
A5. | 旅客如有消费申诉需求,请拨打1950消费者保护专线请求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