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

台旅会修正发布大陆观光团品质注意事项


一、 台旅会修正发布自2016年6月15日起实施之「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旅游团品质注意事项」。
二、 旨揭注意事项本次修订删除原第三点第一项八款,有关「随团人数不得超过原团员人数三分之一」之规定。
三、 惟旅客并入之大陆观光团体仍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五条有关团体之相关规范,包括:每团人数限5人以上40人以下,且不得全团均由个人旅游之旅客所组成。
四、 旨揭注意事项可于本处网站行政资讯>法规信息处查询。(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发布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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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日期:20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