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

台旅会修正发布离岛住宿专案团体处理原则


一、台旅会修正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之「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经金门、马祖或澎湖离岛住宿专案团体处理原则」。
二、旅行业申请本项离岛专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行程安排为区域旅游,并至少在金门、马祖或澎湖等离岛地区连续住宿两夜。
(二)行程安排为区域旅游、全区顺向旅游或全区逆向旅游,并至少在金门、马祖或澎湖等离岛地区住宿一夜,旅游内容并应符合「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旅游团优质行程作业要点」。
三、旨揭处理原则(摘录版)可于本处网站行政资讯>法规信息处查询,请各组团社多加运用并协助推动离岛旅游行程。(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发布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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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日期:201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