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4
公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新闻稿 20140801
对于日前在台东县知本地区发生大陆观光客因故被游览车驾驶殴打事件,台旅会极为重视并持续查办中,并为重申对于陆客来台观光质量之高度要求及责请旅行业、游览车业对于服务质量应深度检讨,并强调绝不允许因低价问题影响陆客来台旅游之食、宿、交通、购物、行程安排、旅游安全等质量及安全,亦应确实保障导游人员、游览车驾驶等从业人员之权益,爰邀集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及游览车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等至该会研讨并连手宣言,将强烈规范所属业者提升质量,展现观光相关产业团结一致保障旅客及相关从业人员权益。
一、低价接团造成市场乱象,应导正市场秩序。
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表示,近年来因两岸组接团社的悪性竞争及购物店的不当介入,导致市场陷入一片低价的红海中,绝非旅行业之福,该会将全面要求旅行业者不得以低价接团,必须落实有质量的接待,并享有合理的运作利润,同时业者也要保障相关的工作服务人员(导游及司机)应有的合理报酬,全面整顿并导正有质量有秩序的优质市场。
二、两岸旅游质量应由两岸旅行社共同维护,并建立在合理团费的基础上。
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表示,两岸旅行社应建立「合理团费」的共识,旅行社收取低团费,不可能提供给旅客良好的旅游内容。呼吁大陆组团社要善尽保障旅客权益、维护旅游质量的责任,为大陆游客慎选旅游产品及合作对象。双方业者应共同体认「购物,只是旅游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服务」,不是用来做为竞争手段及降低团费的一种方式。该会将于近期将邀请旅行业者举办「提升旅游质量座谈会」,凝聚会员旅行社及购物商店「拒绝低团费、提升旅游质量」的共识与决心。
三、加强游览车驾驶教育训练,租用游览车应有合理价格。
游览车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对于发生在日前游览车驾驶殴打大陆陈姓旅客一事,表达诚挚歉意及谴责暴力,该会已要求各游览车公司务必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情绪管理及实施接待礼仪再教育,也要呼吁旅行社和游览车业不应削价竞争,杜绝抽佣恶习,租车应有价格。
台旅会表示,对于上述业者的做法及陆客来台观光质量暨安全事件,该会亦做下列响应,且未来将加强取缔力度,以维护陆客旅游质量。
一、呼吁旅行业及相关观光产业抵制低价接团,共同维护旅游质量,并将透过各项两岸观光交流管道,强烈要求陆方切实做好源头管理及对消费者倡导。
二、导游人员购物佣金合理化,不得抵扣带团团费。目前已修订「旅行业管理规则」,将导游、领队带团报酬法制化,明定导游人员报酬不得以小费、购物佣金抵替。该会稽查落实执法,维护导游合法权益。
三、应将游览车车资合理化,游览车司机薪资透明化及管理妥适性。
四、该会对于提升陆客来台观光质量暨安全已积极执行下列具体做法:
(一)行政部门已指示相关机关就优化陆客团来台旅游质量事项,依权责持续稽查(核)。
(二)加强实施业务检查及加强稽查工作(含联合稽查),并将操作低价团之旅行社列为重点对象。
(三)持续配合提供团体数据供税捐稽征机关对于购物商店实施查税。
(四)强力推动优质行程,并以落实总量管制,引导两岸旅行业朝优质化发展。
(五)已修法将导游、领队带团报酬法制化,明定旅行业与导游及领队人员应签订契约并给付合理报酬。
(六)建请公路管理部门对于游览车车资合理化、游览车司机薪资透明化及管理妥适性研商因应对策。
(七)已透过各类两岸观光磋商管道,强烈要求陆方落实旅行业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源头管理及对消费者倡导。(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发布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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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游览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声明稿 | 33 KB | 8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