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3

公告本处「2013石家庄、长春、昆明、长沙地区赴台旅游营销推广计划」采购案


主旨:公告本处「2013石家庄、长春、昆明、长沙地区赴台旅游营销推广计划」采购案。
公告事项:
一、标案名称:「2013石家庄、长春、昆明、长沙地区赴台旅游营销推广计划」采购案。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950,000元。
三、采购内容:广告设计、制作、投放所需一切事务,另详本案招标文件。
四、招标方式:限制性招标(经公开评选或公开征求)。
五、招标状态:第1次限制性招标。
六、公告日期:2013年9月13日。
七、领标日期:2013年9月13日9时至2013年9月27日17时止。
八、截止投标日期:2013年9月27日下午17时止。
九、开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17时30分。
十、评选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10时。
十一、开标地点:本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29层)。
十二、投标文件地点:本处服务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29层)。
十三、投标文字:中文。
十四、履约地点:石家庄、长春、昆明、长沙地区。
十五、厂商资格摘要:依法设立之公司或行号,且具有执行广告相关业务之营业项目者。
十六、本案联系人:林蔚副组长,电话:010-65664100转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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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日期:201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