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台旅会公告:13家旅行购物保障商店,经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审议并未违反该会旅行购物保障作业规定
前受法院判决处刑之8位公司负责人暨有关之13家购物商店,经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下称「该会」) 2012年12月11日旅行购物保障执行委员会之审议,其中属该会旅行购物保障商店之7家业者(御品轩有限公司、捷达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宝时捷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绮丽珠宝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祥瀚珊瑚博物馆股份有限公司、星际钟表有限公司、欧亚珠宝有限公司),该会与会委员全体一致认为,前揭判决相关公司负责人之行为,与该会旅游质量保障事项无关,并未违反该会旅行购物保障作业规定,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