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1

公告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开放之试点城市


为增加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人数,活络两岸观光旅游交流,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台旅会)与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海旅会)多次积极磋商后,针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开放区域,双方同意第二批开放之试点城市计有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杭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及深圳10个城市,惟双方考虑试点城市开放之均衡性及准备程度等因素,将分两阶段启动实施,第一阶段先启动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杭州、成都6个城市,第二阶段再启动济南、西安、福州及深圳4个城市;第一阶段之6个城市于今(2012)年4月28日启动,第二阶段4个城市于今年年底前视准备情形尽早启动。

赴台人数配额上限亦由每日500人,配合本次开放调整为每日1000人。 大陆居民赴台观光个人游于去(2011)年6月28日开放实施,首批大陆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及厦门3个城市,初期每日人数以500人为限,而自开放至今年2月底止,赴台人数共计45,899人次,赴台人数呈稳定成长。为增进两岸观光经济效益,并考虑自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以来未发生重大违规或严重滞留情形,除了前述的北京、上海及厦门3个城市,另再开放前揭10个试点城市。

本处为因应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之开放,在即将开放之第二批试点城市积极办理赴台旅游宣传广告、观光推介说明会及提供个人游文宣资料等宣传推广工作;另为强化个人游旅客赴台人身安全,本处亦将于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手册中,强化相关交通及住宿安全方面之提醒注意事项,并请陆方组团社加强向旅客倡导在台安全注意事项,未来不仅要让赴台个人游旅客玩得开心,也要达到玩得安全之目标。

最新更新日期:2012-12-13